2010年云南基层政法定向招录考试《文化综合》地理—人文地理(第二节)
2010-06-24来源:

第二节    能源和能源的利用

一、能源的概念和分类

1.能源

能提供能量的物质、物质运动形态都是能源。

能源有两个属性。一是物质性;二是可转化性。

2.能源的分类

首先,能源可分为可再生能源和非可再生能源。矿物能源属于非可再生能源。水能、风能、生物能等被认为是可再生能源。

按能源的来源,又可以分为3类。

①太阳能

指直接和间接来自太阳的能。太阳辐射是直接来自太阳的能源。煤、石油、薪碳,以及风能、水能等,属间接太阳能的范畴。

②地球本身的能源

主要指地热和核能。

③天体相互作用产生的能源

主要指潮汐能。

按人类使用能源的历史,又分为常规能源和非常规能源。

①常规能源

通常指:煤、石油、水能、牲畜能等。

②新能源

指核能、地热、潮汐能、沼气,以及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

按照是否经过加工和转换,又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自然界可以直接利用的叫一次能源。经过加工或转换的,叫二次能源。

二、主要能源的特点

1.煤

储量巨大,足以供开采数百年。平均发热量、利用率低于石油。多数含杂质,燃烧时污染环境。易采、便宜、又是工业原料,是普遍使用的能源。

2.石油

储量较少,易于开采,利用管道运输,比运煤方便;发热量和利用率均高于煤。同时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在利用时也会污染环境。

3.水能

无污染,可再生是水能的突出特点。建水电站投资大,工期长。但是,投产后,发电成本低。

4.核能能量密度大,清洁、污染小,地区适应性强。建设技术要求高,运行后,发电成本低于火电。废弃物的处理尚未解决。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