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4-08-22来源: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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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

为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特岗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聘特岗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帮助其了解职业教育的特点并尽快适应教学岗位,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

三、培训形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前沿职业教育教学理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师基本功概说与训练、行动导向教学设计,信息技术与中职课程整合及典型案例分析,中职学生心理发展特点与规律,中职班级文化建设等。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8月26日14:00—21:00在桂林市城市果园酒店(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3号,学员可选乘相关线路公交车(火车站、汽车站:16路)到奇峰小筑站下车往前20米即到)报到。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8月27日—9月2日,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参加培训。

六、培训经费

参加培训特岗教师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专项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由聘用学校负责。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设岗县(市、区)尽快通知本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特岗教师按时参加培训。不按时参加集中培训或集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广西师范大学加强对特岗教师聘用人员的培训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以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状况、学习讨论参与度为重点,结果考核以学员的书面作业及岗位实践评定。集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的,统一颁发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和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三)请所有参加培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并提前准备2课时的教学设计1份(含PPT课件和教案)以及职业生涯规划1份,以供培训期间交流,并于培训结束时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相关人员联系:

(一)我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6、5815201;

(二)广西师范大学,联系人:韦民伟,电话:0773-5837962、13977308627。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特岗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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