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泉市矿区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将原公告中有关招聘条件和部分职位中学历要求作如下调整:
1、原公告中第一项“招聘条件和资格”中第4条“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调整为“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同时矿区医院招考职位中“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调整为“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2、附件《阳泉市矿区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教师岗位)》中“岗位名称”中涉及小学学科的小学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由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调整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特此公告。
阳泉市矿区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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