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特岗计划”教师迅速适应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熟悉教育政策和我县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树立为容县教育的腾飞而努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尽快成为教育教学骨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县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培训对象
网上报名应聘容县2014年“特岗”教师,并经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通过,于2014年8月1日在全国“特岗计划” 网上公示的容县拟聘人员(47人)。
二、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使新教师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适应教育教学环境,增强工作信心。
2.通过培训,使新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新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学习师德模范事迹,树立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通过培训,引导新教师熟悉《课程标准》及教材,尽快适应新课程教学;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班级管理方法,培养班级管理的能力和技巧,尽快融入当地教育文化,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
三、培训内容
1.通识课程,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新课程培训、课堂教学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学科课程,包括特岗教师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新课程标准,新课程教学法。
四、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分科教学”、“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培训。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3日
2.培训地点:容县职业教育中心(即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容县容州镇国中路516号。
3.培训课程表详见附件一
4.报到时间:8月18日下午2:30—6:00报到,
(二)第二阶段:在岗研修
1.时间:2014年9月1日至12月30日
2.有关安排及要求详见附件二
六、培训师资组成
由县教育局领导、县教研室教研员、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组成(任课教师简历见附件三)。
七、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考勤、作业和笔试。经考核合格,将为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八、经费来源
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专项经费负责,学员交通费由各签约学校负责。
九、食宿及培训地点
容县职业教育中心(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
十、联系人
马振胜(容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联系电话:0775-5329517,手机:13977535169
容县教育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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