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 私企、个体户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证明
2014-08-18来源:

如题

答: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根据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原则上应在复审报名资格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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