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聊城市莘县幼儿教师面试说明
2014-08-16来源:山东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一、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简笔画)、手工制作(折纸)五项技能。普通话水平测试采取讲述小故事的办法考察。弹唱采取考生自弹自唱的方式进行,曲目自选,面试现场提供电子钢琴。舞蹈动作自选,由考生自打节拍,不采用配乐。普通话、弹唱、舞蹈在面试室现场进行,时间共计8分钟(含1分钟普通话预习时间),不单项计时,由考生自由掌握,8分钟后停止面试,考生离场。绘画考察命题简笔画,手工制作考察折纸,每人提供5张折纸,折纸作品最多5个。简笔画和折纸由考生在候考室内限时完成,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简笔画和折纸作品带至面试室交考官评判。考官根据以上技能完成情况,现场给予打分。

二、面试要求

1、考生必须在6:40前到达考点,7:00开始进入考场,7:20开始点名,填写信息表,7:30开始简笔画、折纸。7:30后考生不允许再进入考场。(下午从12:40开始,1:30后不再允许进入考场)

2、考试所需的中性笔、铅笔、纸张、橡皮、记号笔、电子钢琴由考场提供,考生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3、考生只能用考场提供的物品面试,考生自备的乐器、画具、舞蹈服、手工制作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考生要遵循面试须知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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