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8-09来源:湘南学院招生网

第一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综合性普通(公办)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校本部)、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

(三)学校简介:学校位于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之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分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岭生态公园东麓,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交通十分便捷,前临宽阔笔直的郴州大道,西接京珠高速、武广高铁、107国道,北上长沙、南下广州最快仅1小时行程。校园占地面积1463亩,总建筑面积67.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5亿元(不含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4万册。

学校设有15个教学院(系)、2个教学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国际教育学院、1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4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有教育部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级优秀教研室6个,所获本科教学与改革质量工程项目数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55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110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245人,博士和硕士496人,在读博士、硕士22人。目前,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8164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7712人。

(四)学校于2010年、2012年连续两次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2011年、2013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条招生录取规则

(一)2014年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4014人、面向湖南省招收专科生120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湘南学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投档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时间和录取批次等依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艺特长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合格,按照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校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填报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身高限制。

(四)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

①湖南省的考生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

②对我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的省份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③没有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广东省录取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排序拟录。

2、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上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一定比例投档后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排序拟录;湖南省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

3、其他类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排序拟录。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往低分排序拟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拟录,将专业未定的考生(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往低分按专业进行排序拟录,依此类推对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进行拟录,最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到录取额满,对成绩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中外合作办学预防医学专业录取要求:本专业为教育部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湘南学院与英国伍斯特大学联合举办,学制5年。本专业为单列计划单独划线,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第三条招生专业基本信息见附件

第四条奖学金和勤工助学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人,一等奖10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师范类学生毕业后就业于湖南省县级以下的公办学校还享受专业奖学金补助。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按国家规定,现在实行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学校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对特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金额为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3000元/年.人,三等2000元/年.人;设有爱心基金,每年对特困生进行爱心捐助;对特困生进行勤工俭学扶助,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120元/月.人;学校还对退役士兵考入高校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政策,对退役复学后的学生实施学费资助政策。

第五条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前四年在湘南学院学习,第五年学生自愿选择申请赴伍斯特大学留学或继续在湘南学院完成学业。申请赴伍斯特大学留学的学生,需达到伍斯特大学入学要求,在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湘南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伍斯特大学授予的健康科学荣誉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五年选择继续在湘南学院完成学业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湘南学院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35-2653053/2653289/2653055/2653052/2653223(国际合作办学);

传真:0735-2653053/2653289

学校国标代码:10545;

邮政编码:423000

互联网址:www.xnu.edu.cn;

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湘南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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