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招聘森林公安辅警(森林消防队员)的公告
2014-08-08来源:东源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新丰江库区林区治安秩序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党委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公安辅警(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平等、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乐意从事森林资源生态保护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较好的形象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四)河源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身高158㎝以上,身体健康。

(五)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复员退伍人员、警察专业、体育专业毕业生。

(六)熟悉驾驶技术人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人数及工作内容

共2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工作内容主要是协助新丰江森林公安分局开展林业案件的执法管理、森林山火的扑救和新丰江林业管理局(万绿湖管委会)职能范围内的其他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14年8月8日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办公楼4楼403室(东源县新港镇港中路17号),联系人:张治源,联系电话:8780227。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4日,上午:9:00-11:40,下午14:40-17:20。

报名所需材料:(1)应聘人员可到新丰江林管局领取《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招聘森林公安辅警(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或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dongyuan.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并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证照3张;(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军人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审查:(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核发应聘通知。应聘人员凭应聘通知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2)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按2013年广东省招考警察公务员的体测标准进行。即:男10米×4往返跑13秒1内、跑步1000米4分25秒内、纵跳摸高大于265厘米为合格。女10米×4往返跑14秒1内、跑步800米4分20秒内、纵跳摸高大于230厘米为合格。

体能测试合格后,核发面试通知,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面试。

面试的内容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身体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和平时表现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

面试考察工作由新丰江林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面试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20人(男18人,女2人)为预聘人员进行体检。

(五)体检。

体检人员由新丰江式管局组织统一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察面试成绩依次增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东源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新丰江林管局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聘用手续。

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8780312。

(五)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与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为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实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合同化(动态)管理,不列入编制内人员管理范围。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含社保金个人支付部分),社会保险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

本工作方案由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2014年8月8日

附件: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招聘森林公安辅警(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招聘森林公安辅警(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doc》来源于东源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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