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清远考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要求: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已在清远考试网上公布。
2、通用类和卫生类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体检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8时集中,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
三、体检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下濠基124号);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区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2、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记录在个人诚信信息库,并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0763-3939380,联系人:龙春桃。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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