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和调整教育资源配置,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职教师。为确保选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抚州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区管委会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高新区财政局、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局局长、审计局、经济发展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全市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12名。
其中:小学语文教师4名,小学数学教师5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且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在编)。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二)具体条件
4、资历:具有与选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5、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师以上);初中教师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站(www.fzjckfq.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8日
2、报名和资格初审地点: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二楼办事大厅社会事业局窗口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需提供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凡发现考生与选调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 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11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2:30-5:30凭有效身份证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均打印在笔试准考证上。笔试入场时须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
(3)确定拟入闱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中小学教师岗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入闱)。如出现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达不到比例的情形,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入闱考核对象。
笔试成绩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入闱面试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如出现空额可从该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2)时间和地点:
入闱面试对象于8月18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2:30-5:30到社会事业局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均打印在面试准考证上,面试入场时须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证件。
(3)面试方式和范围:
面试采取按学科分组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考核面试人员对教材的处理、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学过程的设计等方面的水平。
面试范围:小学语文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年级上册教材;小学数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年级上册教材;小学英语为科学普及出版社五年级第一学期教材;初中英语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上册教材。
(4)面试流程:
备课。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并从评委已准备的课题中随机确定1个说课课题,进行独立备课(不允许带任何资料),备课时间为50分钟。
说课。应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评委评分。每位评委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对每位面试对象的面试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上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闱者成绩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办法: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同学科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调动
体检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经批准后,与学校签订试用合同,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调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拟调人员试用合格后与学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调人员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
拟调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视放弃处理。
五、本《方案》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7069077
监督举报电话:0794-7069076 706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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