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教师110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80名(其中面向在职教师20名),幼儿教师1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的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2013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未就业毕业生须具有济宁城区(高新区、任城区、太白湖新区)户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招聘具体条件要求及岗位设置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五)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杏坛名师、特级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省市教学能手、省市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在读高校学生、定向委培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9:00-8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8月9日9:00-8月13日12: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网站(http://www.jnhn.gov.cn)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岗位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在职教师不在网上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应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到济宁高新区管委会西区(吴泰闸路116号)社会事业发展局教育工作处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8日9:00-8月12日17:00。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的视为通过。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4年8月9日9:00-8月13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说课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交)。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2014年颁发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和民政、人社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到济宁高新区管委会西区(吴泰闸路116号)社会事业发展局教育工作处办公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在职教师低于计划数2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办法公开招聘,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写作、教师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在《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类别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职教师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在职教师不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准考证》、《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未就业毕业生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与准考证一致)3张。属于国外留学学历,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在职教师资格审核合格后,将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教学能力,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组织课程,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所报类别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职教师按综合成绩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报考同一类别岗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①学历高者②面试成绩高者。
在职教师面试成绩占80%,履历业绩考察占20%,面试成绩单项原始分达不到80分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档案须密封,且加盖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公章,否则视为政审不合格。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查。对不按时提交档案者,无论何种原因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岗位选择
①按报考类别岗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个人自愿选择对应岗位。②报考同一类别岗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选择对应岗位(1):学历高者,(2):笔试成绩高者。③个人选择对应岗位一经确认(签字),即不得更改,否则视为弃权。
(四)聘用
经审查无误,体检合格且选择对应岗位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因放弃选岗和逾期不报到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五)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职教师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为鼓励优秀教师来高新区工作,对在职杏坛名师、特级教师按每人每月800元发放特教补贴,并按照原聘任职称落实职称待遇。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7-3255677。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网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7-3255628
本《简章》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山东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
山东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附件:
3、济宁高新区2014年招聘教师计划与招聘学校岗位设置(面向毕业生)
4、济宁高新区2014年招聘教师计划与招聘学校岗位设置(面向在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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