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审批,在各镇中小学在岗公办教师中公开考试择优选聘43名学科教师到市区学校任教。为了做好选聘工作,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选聘名额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
岑溪市各镇中小学在岗公办教师。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需具备相应学段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并具有相应学段所需的合格学历:小学为中师及以上学历、初中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岑中的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高中学科教师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4.任教年限:报考岑中教师岗位的需任教3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年限(即2011年9月之前从事教学工作)。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年来定岗定校考试录用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中小学教师不得参加应聘(包括2012年度、2013年度特岗教师)。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74-8224181)
3.报名手续:
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注明任教时间的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件材料报名,报名时填写《岑溪市2014年选聘市区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交有关证件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相片2张。
五、考试
考试为闭卷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分学科单独命题考试,笔试内容为所选聘学科的相应学段课程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人选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每个学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取学历高者,如成绩、学历相同则取荣誉高者,如成绩、学历、荣誉相同则取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多者,如成绩、学历、荣誉、年度考核相同则取任教年限长者,如成绩、学历、荣誉、年度考核、任教年限相同则取职称高者,如成绩、学历、荣誉、年度考核、任教年限、职称都相同则取年龄大者)。确定聘用人选后,由教育局根据选聘计划安排入选人员到市区学校任教;对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选聘教师实行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并办理入编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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