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榆林市新任教师统一招聘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公告
2014-07-30来源:陕西省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2014年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榆纪发〔2013〕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榆林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原则。面向广大考生公开本次专业技能考核方式、命题范围、考核标准、考核成绩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监督。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分学科、统一时限、统一评价指标体系、同一岗位当天完成,综合评价、量化打分、择优录取。

(三)坚持教育行业特点。实行以课堂教学技能考核为主,兼顾备课、教案、课堂教学等方面,全面考核评价考生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二、参加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对象

报考2014年榆林市统一公开招聘新任 岗位、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所有考生。

三、考核方式和范围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即面对评委讲授10-15分钟的简约课,侧重考查考生课堂组织教学和应急处理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其中,应聘美术岗位的,增加60分钟素描一幅,素描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应聘音乐岗位的,增加5-10分钟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15%和85%;应聘体育岗位的,要求讲授20-30分钟有学生参与的实体课或面对评委说课10分钟(增加基本技能展示5-10分钟,基本技能展示和说课分别占总分的15%和85%);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面对评委说课10分钟,才艺展示5-10分钟,才艺展示和说课分别占总分的15%和85%。评委现场量化打分,工作人员汇总统计评委赋分,确定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考核分数后现场予以公布。

所在岗位根据面试人数需要分设考场的,由考生抽签确定所在面试考场,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面试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取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总平均成绩除以本考场考生的平均成绩)。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注:原始面试成绩、总平均分、分考场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考生的面试成绩均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

考核范围详见《榆林市2014年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专业技能考核大纲》(附件)。

考核教材由考生自备,音乐、美术学科专业技能考核所需一般性器材、体育学科场地及常用器材原则上由考核点负责。

四、考核标准

专业技能考核依据目标与内容、过程与方法、教学基本功等方面综合进行。

五、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附后(未通知的将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六、考核程序和评分办法

专业技能考核一般分为抽签(讲课顺序签、课题签;需要分设2个及以上考场的,还要抽分组签;需要上、下午两个时段完成的岗位,还应抽大顺序签)、备课、讲课(说课,以下统称“讲课”)三个主要环节。讲课考生在抽顺序签、课题签及讲课前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并自觉遵守考核工作有关规定。

(一)抽签。考生分组、确定讲课时段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抽签室抽本时段讲课顺序签,然后由上午或下午第1个讲课人员抽课题签,以后每隔10—20分钟,按讲课顺序依次抽课题签。

(二)备课。考生抽取课题签后,自定其中一个课时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两小时;备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允许使用电脑、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不允许其他人员协助备课。备课用纸由考核点提供,备课教材由本人自备。备课结束时,考生按照引导员的提示,携带讲课顺序牌、教案、教材、身份证、报名表等到候讲室等待。

(三)讲课。讲课面对评委进行(体育考生面对评委或评委、学生)。期间不作自我介绍。结束后将教案、课题签、顺序牌交给工作人员(计时员),教案上只体现讲课顺序号,不能体现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评分办法。各学科评委组在主委的组织下,根据《评分表》进行具体评价赋分。工作人员根据评委的打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的成绩之和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实行当场亮分制度。即在当前考生讲课结束后,由主委面对评委和上一位考生,当众宣布讲课考核成绩,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六)报考榆阳区城区中学教育心理学岗位的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七、考试结果确定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布(消减后)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其中,由于在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期间个别人员放弃考核(面试)致使该岗位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场平均成绩,低于本场平均成绩为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不合格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高者为先;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并列的,在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可一并进入考察、体检;如没有编制,则再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市上《实施方案》和《公告》要求,体检、考察分别由县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于8月7日前完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单”,聘用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按照职责权限,分别由教育、人社部门负责。

体检、考察和聘用的其他事项按照《2014年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专业技能考核大纲

2、核减岗位情况

3、进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lhrss.gov.cn/viewDoc.action?itemid=H&docid=5345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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