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 面试公告
2014-07-30来源:灵川县教育局信息网

根据《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4〕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1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

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择人才。

二、面试对象

参加2014年度灵川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具体参加2014年度灵川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请于2014年8月1日登录《桂林教育信息网》公告栏查看。

三、面试时间、地点

㈠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7:40-8:00到考点候考室签到,逾期取消面试资格。

㈡地点:灵川县灵川中学。

四、面试形式及赋分

根据报考职位,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说课75分,答辩25分。

五、面试方法及内容

㈠说课面试方法:说课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部分。考生根据说课面试题先到备考室进行30分钟备考;然后进入相应面试考场进行说课和答辩。说课面试时间为20分钟以内,其中15分钟说课、5分钟答辩。

㈡说课面试内容:说课内容为2014年灵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各学科相应的教材,通过说课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教学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对教材的分析和把握程度、专业知识能力、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答辩内容主要为教育常识、教学常规管理、班主任工作、学科专业知识等。

说课、答辩题由专家制定,同一职位内容一致。

㈢面试命题:面试题在面试前组织命题组专家命制,命题阶段实行封闭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面试考点分别设立考务办公室、候考室、备考室、考生休息室、说课面试考场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㈠试讲面试考场的安排

根据招聘职位分设:

地理体育考场(潭下中学、大圩中学高中地理教师职位5人,二小、三小小学体育教师、潮田初中体育教师职位6人。)

英语考场(二中、潮田、潭下、灵田初中英语教师职位12人。)

音乐考场(一小、三小、三街镇小学音乐教师职位9人)

语文数学幼儿园考场(潭下镇初中语文、初中数学教师职位6人,一幼、二幼幼儿园教师职位6人。)

各考场同时进行面试。

每组考场设考官7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监督(计时)人员1人。考官由本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评委库随机抽取,同时坚持与考生有亲属关系人员回避制度)。要求每一个面试考场的用人单位考官数不能超过该考场考官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㈡说课面试的程序

考生在候考室按自己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序进入备考室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备考结束后,由引导员带入考场面试(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只能通报面试序号,不准通报个人姓名,违者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为20分钟(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回到考生休息室等候通告面试成绩。

㈢说课面试的评分规则

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评分采取百分制。说课面试结束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

考生最后得分为按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各考官有效评分的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经现场监督人员核算后,交主考官审核签字生效。

七、成绩公布及进入考核人选的确定

成绩公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考务办工作人员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考核人选确定: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说课部分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的2014年灵川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面试纪律

㈠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灵川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㈡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㈢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⒈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㈤严格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灵川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4年7月2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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