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报考邹城市直/乡镇人员面试审查有关问题通知
2014-07-30来源: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济宁市会议要求,现就2014年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报考邹城乡镇、司法局、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1、2014年8月1日上午9点

报考邹城市峄山镇、看庄镇、香城镇、张庄镇、城前镇、田黄镇、大束镇、中心店镇、北宿镇的考生;

2、2014年8月1日下午3点

报考邹城市唐村镇、太平镇、郭里镇、乡镇定向职位、司法局、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地震局、农机局的考生。

请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

二、资格审查地点

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725会议室。

二、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到报考部门参加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须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须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缓派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缓派证明材料并注明缓派原因。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位证须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位证须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

4、《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免冠照片(与报名使用照片同底版)4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5、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专科生报考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者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注:户口本须复印盖章页、索引页和个人单页。

8、有工作单位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已经录取为研究生的,要有录取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和考生保证录用后放弃研究生的声明。

注:有主管部门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时盖章。

9、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注册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网上还未有信息的,本人提供承诺书,保证在体检前进行的资格复审中提供。

10、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

“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复印件,服务期满的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服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志愿服务证原件及整体复印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

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2、资格审查需填写信息确认表,其中父母、配偶及兄弟姐妹需填写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请提前了解信息。

13、其他材料和物品,如签字笔、双面胶等。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70元(请准备好零钱)。

咨询电话:5212876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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