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乡镇(街道)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聊人社发[2014]1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定面向社会为乡镇(街道)幼儿园公开招聘45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①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③具有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县(市、区)间可跨县报考。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不能报考。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茌平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45人。
1、A类22人(振兴中心幼儿园15人、信发中心幼儿园5人、温陈中心幼儿园2人)。
2、B类23人(博平中心幼儿园2人、胡屯中心幼儿园3人、冯屯中心幼儿园1人、杜郎口中心幼儿园1人、乐平中心幼儿园4人、杨屯中心幼儿园1人、洪屯中心幼儿园1人、贾寨中心幼儿园1人、肖庄中心幼儿园2人、菜屯中心幼儿园4人、韩屯中心幼儿园3人)。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茌平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3日8:00-8月5日18:30
查询时间:2014年8月3日8:00-8月6日18:30
缴费时间:2014年8月3日8:00-8月7日18:30
报名网址: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类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陆茌平政务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茌平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8月11日8:00—2014年8月12日12: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8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侧重《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教育指导纲要》等。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茌平政务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登陆茌平政务网查询)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茌平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茌平政务网公布。
3、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面试主要侧重测试考生的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手工制作等技能。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茌平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聘用及待遇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茌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简章由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4276320
监督电话:0635—4276980
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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