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中小学 (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4-07-25来源:江西省抚州市教育局网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公告》和《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调剂入闱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精神,为确保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抚州一中、临川二中、抚州市实验学校、抚州市保育院、崇仁师范) 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参加全省中小学 笔试入闱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且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并合格的人员。

三、面试与岗位比例

根据《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调剂入闱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中“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行面试时,面试单位可以根据该岗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决定是否调减聘用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此次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如出现入闱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规定比例的情形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录取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所在面试学科组全部面试对象的面试平均分或本次全部面试学科组全部面试对象的面试平均分。面试对象如在面试时出现迟到、缺席、自动放弃及违纪等情形时,其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且其成绩不计入面试组人数和总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四、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时间:2014年8月2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3.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1)说课。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小学 的面试均采取单纯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对教材的驾驭能力(包括对课程标准的理解、教材的处理、教学重点与难点把握、教材教法及教学手段运用、学生学法指导、教学过程设计等)。各学科说课内容范围详见《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4年中小学 面试教材内容范围公告》。

(2)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测试。抚州市保育院幼儿 的面试采取测试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的方式进行,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教学基本功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简笔画25分,讲故事25分,视唱25分,自带成品舞25分。教学基本功测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抚州市保育院2014年中小学 面试内容及要求公告》。

4.面试评委

根据面试对象的学科结构和人数进行统一分组,每个面试组聘请5—7名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中小学骨干教师组成面试评委组。评委全部在市外聘请。

5.面试考点管理

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对象、工作人员和评委进入考点前均应将所有通讯工具交由纪检监察人员统一管理,否则作违纪处理。

五、面试流程

(一)领取准考证:面试对象须于2014年8月1日14:30时前,凭有效身份证在抚州市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预备会:面试对象须于8月1日15:30时前,赶到抚州市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参加面试预备会。

(三)抽签与候试:面试对象须于8月2日上午7:00时前,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候试室(抚州市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领取面试号牌,并在原地集中封闭候试,候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候试室。

(四)面试

1.说课面试

(1)备课:备课室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四楼。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并按工作人员分发的说课课题,撰写说课稿。各组首位面试对象进入备课室时间分别为上午8:30时,中午12:00时,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此后每隔10分钟下一次序号面试对象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所用教材和备课专用纸由备课室提供,面试对象不得随带任何资料及稿纸进入备课室,也不得在备课纸规定范围以外书写面试学科组、面试次序号和说课课题,更不得书写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舞弊论处。

(2)面试:上午各面试组第1号面试对象于9:30时,下午各面试组第16号面试对象于13:00时由备课室工作人员引导,凭面试号牌进入面试室进行说课。面试前须将说课课题交给主评委,说课结束后须将说课稿交给主评委,由评委互相传阅进行综合评分。面试过程中,面试对象不得向评委泄漏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面试对象须由联络员引领到候分室进行候分。

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结束前2分钟,由监察员提醒面试人员注意说课时间。面试时间超出10分钟的,由监察员宣布终止。

2.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面试

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测试的顺序、形式、内容等均严格按照《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抚州市保育院2014年中小学 面试内容及要求公告》执行。

(五)评分

各面试组5-7位评委分别独立对面试对象的说课或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测试评定分数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其他评委评定分数的平均分确定面试对象的成绩,面试成绩小数点后3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候分

候分室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二楼。面试结束后,面试对象须在候分室安静候分。面试成绩确定后,由统分员填写《面试成绩通知单》并签字,经监察员审核签字后,由联络员送交候分室工作人员,由候分室工作人员当面告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如面试对象因某些因素拒绝签字,则由工作人员签字,并将有关情况记入《面试成绩通知单》。

六、面试对象总成绩的计算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 办法切实做好2014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14〕1号)和《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此次中小学 考生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例如: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考生最后总成绩折合百分制成绩为120×(50÷200)+80×(50÷100)=30+40=70分。

七、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数和面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进行体检。再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市政府审批。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8263403、8222130

监督电话:0794-8263430

抚州市教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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