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五年一贯制初中起点高级护理专业招生简章
2014-07-25来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青海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确保学院2014年五年一贯制(初中起点)高级护理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面向全省初、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学制及收费

学院2014年面向青海省内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150名,专业为护理学专业,学制五年,学历为专科,学费按照青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式

1.考生报名采用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照片(小二寸)3张、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或我院学生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 7月15日—8月10日

3.报名地点:①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②户籍所在地招办

4.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24日-8月25日

5.报名考试费:90元∕人

四、资格审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中考采集的信息,未参加中考体检的学生须有县级以上体检证明,进校后我院将对考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在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下,由学院组织人员进行命题,组织考试与评卷工作,并与命题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实施封闭管理;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1.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00分)、英语(50分),总分300分。

2.考试时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分.

3.考试地点: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4.参考教材:教材参考国家初中教材.

5.考纪

严格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管理考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6.评卷

.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实行阅卷责任制,封闭式流水评卷,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关、核分准确、登分无误”,并安排专人核查,确认无误后上报。

六、录取

1.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2.录取分数线由我院划定,根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就业网公示(8月29—9月1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院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www.qhwszy.edu.cn进入招生就业网页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971-8458583查询。

七、加分条件

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六州汉族考生加5分,省内其余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八、监督机制

1.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8458583(兼传真)、13709746430

七.几点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2.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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