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莱芜市莱城区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经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在岗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经费形式
招聘计划为81人。其中区属高中9人,区属初中2人,镇中小学70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专业要求详见《2014年莱芜市莱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一)。人员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9:00-8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14年8月1日11:00-8月4日11:00
报名网址:http://exam.lchedu.net/bmgl/webRegister/index.aspx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仔细阅读《2014年莱芜市莱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莱城区教师岗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8月1日11:00-8月4日12:00
初审由招聘岗位所在镇(街道)、区直学校负责,各单位成立由分管副主任(副校长)和信息技术专门人员组成的初审小组,按照管理权限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予以确认。
初审合格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4年莱芜市莱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8月5日-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莱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教育局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莱芜市莱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见应聘须知),并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cheng.gov.cn)及莱城区现代教育网(http://www.lchedu.net)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时间:2014年8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等。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考核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执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城区教育局
2014年7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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