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已于2014年7月23日18:00结束。因部分岗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现将7名递补考生公告如下:
序号 | 报考学科 | 准考证号 | 笔试合成成绩 |
1 | 小学语文A组 | 10105420 | 98.6 |
2 | 10105429 | 98.6 | |
3 | 小学语文D组 | 10106614 | 97.8 |
4 | 小学语文G组 | 10107617 | 102 |
5 | 小学数学D组 | 10117512 | 99.4 |
6 | 小学英语组 | 10123918 | 99.6 |
7 | 小学音乐组 | 10135230 | 93.1 |
请上述考生于7月25日(周五)上午9:00-12:00前往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314室(乘车路线:23、27、141路公交车至包河区政府站下)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知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14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 考试资格复审信息表》(可登录省教育厅报名系统打印)。
2.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5.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携带普通话证书及复印件。
(三)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四)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公告要求不再递补。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六)面试时间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七)联系电话:0551-63357133。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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