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考公务员笔试《申论》科目阅卷评阅办法
2010-06-07来源:云南考试网

一、在厅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将公务员《申论》科目答题卡(纸)和法检两院公务员的《法律知识》科目答题卡(纸)扫描的内容输入服务器,《申论》试题的卷面数据信息扫描到计算机服务器后,由服务器随即自动生成每份试卷的工作序列号,同时屏蔽考号,将试卷按试题号切割成四个独立的部分,由服务器保存。


二、具体实施办法

由各高校推荐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文、法、哲、史、经济文科类教学的教师共140人组成阅卷教师,召开全体阅卷教师及工作人员会议,进行保密宣传教育、阅卷动员和阅卷前培训。并于当日进行试评阅卷工作,统一对评分标准的理解,掌握好给分尺度。

《申论》阅卷分为五个组,第一组负责阅卷工作的领导、日常管理和设备支持服务工作,由人事厅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局和考试中心组成。第二组负责《申论》科目第一题试卷评阅工作,第三组负责《申论》科目第二题试卷评阅工作,第四组负责《申论》科目第三题试卷评阅工作,第五组负责《申论》科目第四题试卷评阅工作。第二、三、四、五组的阅卷教师由各高校专家教师组成。

主观性试题拆分、编号、分发、回收及试卷加分、复核、登分工作全部由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完成,不得对服务器数据进行任何人为操作,因网络或服务器故障等原因须排除故障的,须经厅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并汇同公务员管理处、考试中心三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故障排除,故障排除后要进行《异常情况登记》,并由在场人员签名确认。

阅卷教师由学校推荐,在推荐表上写明阅卷教师的姓名、职称、专业方向、任教内容,并交免冠近照一张。

《申论》科目阅卷教师分为四组:

第二组负责《申论》第一题的评阅工作,共30人。

第三组负责《申论》第二题的评阅工作,共30人。

第四组负责《申论》第三题的评阅工作,共30人。

第五组负责《申论》第四题的评阅工作,共50人。

专家组共9人,每组组长为专家组成员,负责评阅需进行第四评的试卷,并负责对组内的阅卷质量进行动态控制,对阅卷教师的阅卷标准进行动态纠偏。设大组长一人,在第一组的领导协调下做好阅卷工作。

阅卷教师组人员由考试中心分派指定。

阅卷教师实行挂牌进场工作。由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负责进行入场检验登记,记录入场和退场时间。

除阅卷教师入场须佩带“阅卷教师工作证”外,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人员证”方能入场,“临时工作人员证”必须有签发人签名及有效日期。

阅卷期间,对阅卷场所实行24小时值班保卫制度,关机时由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考试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名封存服务器,第二天由封存人启封开机。

阅卷教师组日常管理:

阅卷教师经学校推荐,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经阅卷前培训,填写《公务员阅卷保密保证书》后方可开展网上阅卷工作。

参考**由大组长和各组长负责讲解,阅卷教师在充分理解给分原则和要点后在各小组长组织下开展试卷试评工作(每位阅卷教师试阅卷数量不得少于50份),试阅卷完成后由各小组长组织试评情况分析讲解,统一评分标准和认识,各小组试阅完成后,在大组长和业务组长的组织下,召开有考试中心、厅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处参加的试阅卷情况通报会,会后开始正式评卷。

卷面数据由服务器按小组随机分发到阅卷计算机,每份试卷由阅卷教师进行“背对背”评分,阅卷教师阅卷时不知道自己是在进行第一评还是第二评,也不知道上一评的得分情况。两评的成绩差值未超出小题总分10%的,取两评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成绩,超出小题总分10%的由服务器自动提交到第三位阅卷教师进行三评,第三评的结果与前两评中最接近的一个相比较,如果未超出小题总分10%,则取其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成绩,如果超出小题总分10%的,则由服务器提交专家组进行第四评,专家组集体讨论,由专家组给出最终成绩。

每题最小给分点为1分,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0.5分。

四题合分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0.5分。

三、整个阅卷工作受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公务员管理局的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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