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转发《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4-07-19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应试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入首页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9:00至8月1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2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管部门初审

应试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应试人员,可到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事部门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4)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材料上报。

应试人员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签字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5、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老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现场审核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8月12日至18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办理现场确认。审核确认期间,接受审核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按规定新考生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4、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考试纪律: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等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2、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10月14日9:00至2014年10月17日16: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成绩查询:考生成绩将于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成绩查询板块公布,请应试人员注意查询。

6、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在规定的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经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到达我市后,将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发布相关证书办理通知,请应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7、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

附件:

1.(鲁人考函〔2014〕46号)

2.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汇总表

4.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

5.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温馨提示: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汇总表.doc》《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doc》来源于青岛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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