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充实县委党校师资力量,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干部队伍实际,经汇报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到县委党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1.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优先;
3.中文类、政治党史类、哲学类、管理类、经济类等专业;
4.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国家正式干部(2011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满一年即可报考);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干部教育事业;
6.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素质测试、面试及试讲、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陇西党建网、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陇西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认真排摸符合条件人选,在此基础上,综合人选德才素质和一贯表现,按每个乡镇2-3名、教育系统50名左右(由县教体局汇总上报)、其他县直单位各1-2名择优推荐人选,并将推荐材料于7月1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特别优秀人选也可直接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推荐表上必须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报名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大小),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填写《陇西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表》(表样从陇西党建网“干部工作”下载,双面打印一份)。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4.素质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及试讲。面试及试讲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协调应变和形象仪表等,分面试和试讲两部分进行。成立由7人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分,结合县委党校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对面试人选提问相同问题,以便于比较分析,每个人面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面试结束后进入试讲环节,试讲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结合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工作实际,紧扣党校教学工作需要,按照试讲题目进行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试讲结束后,评审小组成员根据面试及试讲情况,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每名参选人员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将平均得分现场公布。
6.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测试成绩占40%、面试及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按百分制量化打分,计算出最终成绩并进行排序(最终成绩=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考察成绩×30%)。
8.研究决定。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人选建议,并将考察情况向部务会进行汇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充分酝酿,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并汇报县委有关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宜
选调人员实行借调期三个月,借调期满后,县委党校如实出具现实表现情况,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返回原单位工作。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陇西县公开选调党校教员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抽调组成。
中共陇西县委组织部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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