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家口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4-07-18来源: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各县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47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8、19日举行。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5日17时30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各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各单位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于2014年8月6日至8日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并在[详细信息]栏目中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免试条件与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五、关于学历、工作年限及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

1、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医学类。

2、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3、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1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8元)。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1、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温馨提示: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来源于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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