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家界市桑植县委系统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2014-07-18来源:桑植公众信息网
选调单位 职位名称 数 额 条 件 备 注
县委办公室 工作人员 1 1.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在公务员或参管单位工作1年以上(选调生参加工作2年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 5.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县委组织部 调研室工作人员 1 1.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在公务员或参管单位工作1年以上(选调生参加工作2年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 5.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1篇以上。 在市级(含市级)党报党刊以上刊物发表独立署名文章的加分:500字以下每篇加0.5分,500字以上每篇加1分,最高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发表文章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
档案室工作人员 1 1.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在公务员或参管单位工作1年以上(选调生参加工作2年以上);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 5.中共党员; 6.选调后在档案室工作3年以上。  
县编委办 工作人员 1 1.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在公务员或参管单位工作1年以上(选调生参加工作2年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  
县人民检察院 财务人员 1 1.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 5.具有《会计专业资格证》; 6.选调后在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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