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07年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须知
2007-11-09来源:普洱市人事局

普洱市2007年录用公务员面试的各位考生:
首先对你能顺利通过笔试表示祝贺。为了使你能顺利参加此次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面试时间:市直机关(含省属直管单位及全市交警系统)
2007年11月17—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二、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各县(区)的招考职位在各县(区)设考点,时间、地点待各县(区)确定。
三、面试方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程序
1、应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报考部门和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考官也同时随机抽取面试考场序号。等候面试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考生由引导员按顺序将应试人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2、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离开考场 (先到候考室门口工作人员处领取本人手机等相关物品) 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面试成绩后,必须离开考点。
五、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2、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当日上午或下午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考点的,应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在所在候考室门口领取),不得再进候考室。在面试考场携带通讯工具入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应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违者考官对面试成绩酌情扣分。
5、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6、考生面试时原则上讲普通话,讲普通话确有困难的可使用方言。
7、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的问题考生可作记录;没听清考官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考生不准在面试考场内吸烟。
9、按照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
10、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11、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资格或储备资格;遇有作弊情形者,取消其三年内云南省公务员考录资格,情节严重(如替考)者,通报人事部取消三年内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录资格,并建议其用人单位对替考者予以开除处分。
六、其他
1、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在考场上午或下午面试结束时公布,组织部、人事局将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在中国茶城在线网站(tp://www.chacheng.cn/)公示,公示期7天。
2、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具体体检及考核时间与用人单位联系。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