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公告》(第一号)规定,如某一职位选拔数量与符合该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少于1:3的,按比例减少选拔数量或取消相应职位。根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决定减少镇(街道)综治职位选拔数量1名(掌起镇),现予公告。
慈溪市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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