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2014年自治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安排,自治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线已公布,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4年7月22日-26日。为便于考生面试,将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地州 | 考核时间 |
昌吉州 | 7月22日 (600人,21日报到) |
哈密地区 | |
塔城地区 | |
吐鲁番地区 | |
乌鲁木齐市 | |
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 | |
伊犁州 | 7月23日 (585人,22日报到) |
阿勒泰地区 | |
博 州 | |
巴 州 | 7月24日 (543人,23日报到) |
阿克苏地区 | |
克 州 | |
喀什地区喀什市、巴楚县、伽师县、麦盖提县、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泽普县、塔县 | 7月25日 (558人,24日报到) |
喀什地区莎车县、叶城县、英吉沙县 | 7月26日 (568人,25日报到) |
二、面试地点
新疆师范大学校本部(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三、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通过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招聘岗位1∶3比例的考生。
四、面试内容
以自治区教育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栏目上公布的《2014年自治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说明》规定的内容为准。
五、面试准备材料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30、下午:15︰00(北京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办理领取面试准考证等手续,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因个人原因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其他要求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不再计算总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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