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转发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通知
2014-07-16来源: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3〕2号),现就我省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11月8日考试时间、科目及题型

二、考试地点

全省设13个考区,分别为省直(含阳江、肇庆、清远、云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含梅州、汕尾、潮州、揭阳)、韶关、河源(含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湛江和茂名考区。全省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的考生在广州考试。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在广州考试(该级别深圳报名点考生在深圳市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四、报考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www. gdkszx.com.cn(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2014年下半年考试的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8月8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报名点。

2. 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 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8月9日17:00。

5. 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11月3日9:00-11月7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计算机职业资格网(http://www.rkb.gov.cn/)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预收表信息公布在www.gdkszx.com.cn网站)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提交资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考生证书发放事宜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九、有关事项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高级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4.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应试人员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doc》来源于汕头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4日。

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全国各类计算机考试网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