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市、区)及以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初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报考中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辖区报考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负责将通过初级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表》和通过中级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表》及终审所需有关材料报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报考中级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且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设区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3、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0791-87555666,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设区市及县(市、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1份留存终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1份;
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附件下载详情请登录:http://0796.jxpta.com/news/3_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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