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榆林市佳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知
2014-07-16来源:佳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陕人社发〔2012〕105号、榆政人社发〔2014〕214号、榆政卫发〔2014〕20号文件和《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考试的范围和对象

已经与佳县卫生局签订意向性协议的28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的类别及数量

按应招指标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拟确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临床类3人、其他类6人)。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1、报名:根据市人社局、卫生局榆政卫发〔2014〕20号文件通知,县政府抽调工作组于3月27日在西安医学院人才招聘会上进行了公开报名。同时,通过考核,已于5月12日对暂符合条件的28人签订了意向性协议。

2、考试。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18日下午4∶30在佳县南关小学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生动员会。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7月19日早9∶00--11∶00,地点:佳县南关小学。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统一命题(客观题)、统一评卷(机改卷)的办法进行。考试统一一套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加时事政治(10%),笔试总成绩采取100分制,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场。

3、确定拟聘人员。应聘人员按临床类(包括临床4人、口腔4人、麻醉1人、针灸1人)和其他类(检验4人、药剂3人、护理11人)两类分别排名录取。根据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按临床类和其他类分别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按招录人员1∶1的比例对拟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从人社、卫生、监察、教育、公安、计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查组,对拟录人员提供的档案、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等材料按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含政审)。对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

5、体检。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人社、卫生部门组织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6、公示。通过体检后,对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予以正式聘用,由人社局征求卫生局意见后,按县乡医院人员短缺情况及编制情况,一次性直接分配各用人单位。被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去年所招卫生人员同等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

佳县招聘卫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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