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4-07-14来源: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网

新疆天文台始建于1957年,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射电天文、光学天文和应用天文,主要从事脉冲星、恒星形成与演化、活动星系核、高能天体物理、天体化学、微波接收机、数字技术应用、空间目标与碎片、卫星导航、GPS等方面的研究与观测。目前新疆天文台是国际上能够代表中国天文学综合实力的研究机构之一。

新疆天文台现有“射电天文”、“光学天文与技术”、“应用天文”三个专业研究室,下设五个特色研究团组;新疆天文台射电天体物理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射电天文重点实验室成员,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点实验室;拥有南山观测基地、CAPS喀什地面站、奇台基地等五个独立的野外观测站。其中,南山观测基地是与国际接轨的综合性天文观测基地,是国际甚长基线干涉测量(VLBI)网不可替代的台站,也是我国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和区域定位网等空间学科战略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台站;率先建立了国内脉冲星观测研究基地,是国内重要的厘米波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基地以及活动星系核观测研究基地;是国家的一个重要的天文学研究与实测基地、新技术创新基地、应用天文学研究和服务以及天文学高级人才培养的基地。在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中,新疆天文台还承担着空间目标与碎片观测、探月工程等多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为我国国防、空间、深空探测和航天载人发射提供重要观测数据,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

新疆天文台拥有25米射电望远镜观测系统、中国区域定位系统、GPS卫星定时定位系统、太阳色球望远镜、40厘米光学望远镜、1米光学望远镜、80厘米光学望远镜等多项大型仪器设备,并有多台重要天文观测设备正在建设和筹建之中。新疆天文台正在推进的全世界最大口径的110米全可动射电望远镜(QTT),建成后将成为国际一流的基础科学研究平台,可极大地提高我国天文理论研究及实测和技术应用能力,及时满足国家在航天测控和深空探测领域的需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新疆天文台拥有天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培养点,2015年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6人。博士招生专业为天体物理(070401),招收类型为学术型,适合原专业为天文、物理、光学等硕士毕业生报考。新疆天文台2014年进行春季、秋季两次招生,春季仅招收“硕博连读”。有关报名条件、时间等具体事项请浏览天文台网页中的相关信息(http://www.xao.ac.cn)。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要求就业。

一、培养目标

我台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新疆天文台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文台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天文台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天文台的硕转博要求报考。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六)新疆天文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招生办和导师说明。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招办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4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4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

若有特殊报考时限要求的,皆以天文台的通知为准。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说转播”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招办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或“新疆天文台”网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招生办,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春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能够在2015年2月28日前取得硕士毕业、学位证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天文台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我台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招办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天文台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研招办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请考生报考前主动与研招办联系。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天文台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天文台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2015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天文台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天文台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体检由天文台研究生部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执行。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 天文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向天文台研招办提交与定向单位签署的相关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天文台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以书面形式向我台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新疆天文台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大学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研究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出国学习2-3个月,享受奖助学金等优厚待遇(在职人员除外);研究生在天文台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报销路费的探亲假;研究生办公室配有固定电话、空调、互联网、液晶宽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享有舒适的现代化办公和住宿环境。

八、学习年限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新疆天文台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天文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新疆天文台网页(http://xao.ac.cn)查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天文台研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邮 编:830011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38386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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