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市黄陂区应征入伍青年须知
2014-07-11来源:黄陂区人民政府网

应征入伍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欢迎广大男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献身国防!

一、征集条件:

1、非农业户口男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男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男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高职高专、中专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5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2、应征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周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3、身体标准。今年征兵体检标准有所放宽,男兵身高由162CM以上调整为160CM以上;男兵体重由不超过标准体重25%调整为不超过标准体重30%;视力由右眼4.9以上调整为4.6以上,左眼4.8以上调整为4.5以上;文身调整为裸露部位不超过3CM,其他部位不超过10CM,且非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无心脏病、精神病、传染病、阳性结石等。

4、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不征集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不征集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不征集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不征集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不征集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不征集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不征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不征集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等。

二、优惠政策:

1、高中应届毕业生考上大学入伍后可保留大学学籍。今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上大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办理上大学手续,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被批准入伍的准大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入伍地区人民武装部提出申请,由区人民武装部与录取高校共同审核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凭相关手续到原录取高校办理入学,并申请学费资助。

2、入伍后大学生学费可获补偿或资助。大学生入伍后,国家将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大学生,学费可获减免。此外,退役后的大学生在考试中也享有优惠。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大学生士兵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直接提干。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以黄陂区2014年标准计算,农村义务兵每年优抚金为12444元;城镇义务兵每年优待金为14911元。

武汉市相关政策规定,进藏、进疆和高原条件兵服役期间,他们的家属优待金标准为各地现行标准的3倍。同时,我区还视情对进藏、进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人员发放1000-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此外,省政府规定为入伍大学生增发优待金。普通本科生应征入伍,增发100%;专科生和高职高专增发50%。

5、退役士兵就业机会多。每年组织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对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同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其他非定向招考职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考试合格者可获优先推荐、调剂、录用的机会。我市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招聘退役士兵。黄陂区民政局每年还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财政贴息。

6、大学生当两年义务兵可获9万余元津贴、补贴。大学生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以武汉市非农户口青年服义务兵役规定标准,按2013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计算,本科生最高可达到10.93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16.34万元),专科生最高可达8.98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14.39万元)。

高中以下青年当两年义务兵可获得近6万元津贴、补贴。高中以下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以武汉市非农户口青年服义务兵役规定标准,按2013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计算,最高可达到5.83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11.24万元)。

三、征兵工作流程:

1、组织准备报名和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主要任务:各级成立征兵组织,召开会议,计划安排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报名,组织业务培训,搞好报名登记、初检初审,做好体检准备。

适龄男青年于7月31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并于7月31日前持此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3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外出务工的在返乡应征时应在当地务工单位和派出所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街(乡、镇)武装部报名。

2、体检阶段(8月1日至8月12日),主要任务:组织全面体检、体格复查和条件兵送检,统计上报体检结果,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3、政治考核阶段(8月13日至8月25日),主要任务:组织逐级考核和区域联审、政治条件兵全市联审和联合走访;

4、定兵阶段(8月26日至9月4日),主要任务:审批定兵,整理新兵档案;

5、交接起运阶段(9月5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按计划交接、输送新兵。

区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61005301

区 纪 委 征 兵 举 报电话:61001711。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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