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警察协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男性10人(含检察技术1人)。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2、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其中检察技术岗位要求从事计算机运维相关工作2年以上,精通计算机软、硬件及局域网安装、调试、维护等技术,熟练使用word、excle等办公常用软件,熟悉网站维护等基本操作;
3、年龄在22-28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0日间出生)之间,其中检察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检察技术人员除外),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传染性疾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裸视力4.8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普通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通过丹东人事人才网、《鸭绿江晚报》发布《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警察协警人员简章》,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振安区九连城镇)政治处。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劳动合同制司法警察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分别以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方试进行(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举止仪表形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如仍无法确定,另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参加常规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后管理和待遇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150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经聘用后,由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工作管理和使用。
本简章由振安区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76668 6276608(振安区检察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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