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一、兵员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主体是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也征集初中毕业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校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年龄条件:男青年,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青年,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文化的青年放宽到21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岁。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主要审查内容为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最新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为不合格;面颈部纹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三、征集程序办法
(一)报名应征。8月上旬前,适龄青年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报名应征,也可以由家长代为报名。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也可直接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gfbzb.gov.com.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二)初检初查。7月下旬,按照乡(镇)武装部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三)县集中征集。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青年,8月上旬,县集中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9月上旬组织送兵。
四、优待政策
(一)返乡应征差旅补助:对外出务工和就学的适龄青年返乡应征的,应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
(二)义务兵优待标准: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优待金由县民政局负责发放,长顺县2013年的优抚金标准是5115元,2014年按照城乡人均生活水平略有增加。
(三)退役补助金: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长顺县人民政府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获得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四)重点对象安置:对服役满12年或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属于烈士子女、因战或遂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由人民政府安置,其服现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五)退役士兵安置渠道:①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 ,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范围。②在中央组织的政法干警招录工作中,每年拿出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士兵,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笔试成绩加10分。③每年组织基层专武干部招录中,拿出一定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定向招录。④事业单位招聘,应拿出不低于15%的岗位用于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大学生入伍奖励: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学历每人3000元、专科学历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免费参加1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八)大学生征集优惠政策:①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②退役后复学升学优待: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入读普通本科。在校大学生服役,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2年,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原本是本科生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班学习;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考,视为合格或直接给予学分,并可免费学修第二学位;退役复学毕业后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九)服役期间的福利待遇:义务兵实行供给制,第一年列兵津贴500元/月;第二年上等兵津贴600元/月;若选拔为士官的工资,下士2300元/月,中士3000元/月,上士3700元/月,如考取军校或提干,干部工资,排级4400元/月,连级5000元/月。(以上是概数,不含艰苦边远、两地分居等补助)
(十)士兵考军校、提干政策:①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对象:服役满1年以上的高中(中专、中职)(年龄不超过22周岁)以上文化程度和在校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士兵。②军队院校专升本规定:全国统招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③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④大学生士兵提干政策: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统招的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可以作为提干对象。
五、拒服兵役处罚
(一)因思想原因从部队退返的入伍新兵,所在县级人武部对退返人员进行不少于10天的封闭式兵役法规教育和军事训练;责成其家庭承担兵员征集和退兵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对退返人员按照当年本县(市)优待金5倍标准处以罚款;退返人员不得参加黔南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三年内不予办理经商手续;不得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帮扶对象;在当年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本级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本区域内适龄青年起到警示作用。
(二)应征公民及其他有关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参照思想原因退兵处理方式给予处罚:经说服教育仍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检;体检时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私改年龄;隐瞒自己的劣迹和犯罪行为;体检合格后拒绝、逃避应征入伍;批准入伍的新兵不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中或在集中后擅自逃离;入伍后逃离部队;干涉、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入伍;威胁、恫吓、侮辱征兵工作人员,扰乱征兵工作秩序。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请相互转告, 踊跃报名参军,依法接受祖的挑选,在军营的大熔炉里锻炼成才,到部队去建功立业,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贡献青春力量。县征兵办咨询电话:8733439、8733444。
长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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