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溪市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公告(第一号)
2014-07-10来源:慈溪人才网

为进一步改善镇(街道)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全面加强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为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储备优秀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慈党〔2013〕3号)精神,决定开展2014年度第一批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2014年度第一批镇(街道)工作骨干计划选拔11名,其中综治职位3名(掌起镇、观海卫镇、新浦镇)、社会事业管理职位5名(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长河镇、周巷镇)、文化职位3名(宗汉街道、观海卫镇、崇寿镇)。

二、选拔范围条件

本次选拔面向市内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选拔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同时应符合选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镇(街道)综治职位

全市公安系统在编人民警察,从事基层派出所工作满5年以上,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至1979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镇(街道)社会事业管理职位

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现为市属学校、镇(街道)中心小学、初中、成校中层正职以上或镇(街道)片校(完小)副校长以上干部,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镇(街道)文化职位

全市教育、文化广电系统在编工作人员,热爱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获得优秀等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由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其中,综治职位由市公安局负责,社会事业管理职位由市教育局负责,文化职位按报名人员人事隶属关系分别由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台负责。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14日-15日。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地点:综治职位(市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63331078);社会事业管理职位(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3919019);文化职位(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3919019,市文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803019,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联系电话:58997210)。

7月16日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经资格复审后,如某一职位选拔数量与符合该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少于1:3的,按比例减少选拔数量或取消相应职位。

(二)初选评价

初选评价采用笔试的形式,按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选拔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7月20日。

对有下列情况的报名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加1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加2分。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加1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加2分。

3.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每获得1次加1分,最多加5分。

根据笔试总成绩得分,按照目标职位选拔数量与面试比选人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比选人选(少于1:6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比选人选),笔试总成绩不满60分的不列入面试比选人选。

初选评价分不带入面试比选环节。

(三)面试比选

1.现场调研。按目标职位分别组织面试比选人选开展现场调研活动,让面试对象了解目标职位职责及相关情况。

2.面试答辩。面试分工作陈述和问题答辩两部分进行。面试评价采用投票推荐的方式,由评委对面试比选人选表现情况进行投票(评委投推荐票人数一般应为选拔人数的2倍)。

按照目标职位选拔数量1:2的比例,根据面试比选人选得票数,从多到少确定考察对象,得票数少于评委数1/3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面试比选成绩不带入考察任用环节。

(四)考察任用

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行情况和专业工作业绩。根据考察情况,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提出建议人选,征求市纪委等部门意见后,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可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五)试岗考绩

拟任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试岗(录用)手续,试岗期限为一年,试岗期间享受中层副职相关待遇,试岗期满经考核合格,两年内保留中层副职待遇;如所在单位中层职数有空缺,可聘任为中层职务,不再实行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为2014年7月1日。

2.报名人员录用时,其身份为公务员(含参照人员)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动)手续。

3.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应随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明及其他笔试成绩加分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8日8:30—7月19日17:30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63981331、市人力社保局63938256。监督电话:63980618、63981323。

慈溪市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附件:

慈溪市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报名

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慈溪市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报名.doc》和《2014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选拔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慈溪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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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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