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宣城市郎溪县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4-07-09来源: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要求,接市人社局通知,现就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至1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不免试考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免试考2科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7月28日9:00至8月17日17:00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接受,新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将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谨慎操作。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可自行修改信息,一旦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报考时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7月28日9:00至8月17日17:00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网上缴费成功后,请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

(三)考后资格审查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详细核对报名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领取证书时需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发放合格证书。对于虚报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严肃处理;对由于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0月14日17:00后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7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57元。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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