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特岗计划” 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凤山县2014年“特岗计划” 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范围
2014年凤山县计划招聘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70名,招聘对象为通过自治区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成。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口语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并在封面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岗位):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无;非应届毕业生必备);
4、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7月14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3:00时-6:00时。
地点: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78-681634513317781541黄老师
(2)凡当天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和程序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从凤山县现行教材篇目中抽选,请面试人员自行准备教材(均为课标版)。各科使用的教材版本见附件
(2)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以内。候考人员在候考室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3)评委根据应聘者的说课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板书等方面进行赋分。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如出现面试考生成绩并列的情形,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将加试成绩计入成绩,分数最高者列入考察对象。
3.面试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8:00开始。
4.面试地点:凤山县中学。
5.面试的组织实施。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面试工作,确保面试的公正性。其他相关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见面试有关事项通知(资格复审时发放)。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7月18日
体检地点:凤山县人民医院
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如有淘汰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将拟聘人员名单呈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公示。
(五)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六)签订聘用合同
县教育局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特岗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