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东兰县2014年“特岗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2014-07-08来源: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精神,结合东兰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为做好2014年我县“特岗计划” 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一批特岗教师充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特岗 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兰县2014年“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人员从教育、人社、财政、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抽调。

三、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已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考东兰县中小学教师职位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

(二)岗位职数:

初中教师(1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3名、化学1名、体育2名、美术2名、音乐3名。

小学教师(20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5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资格复审→面试(说课、教学技能测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定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公示→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设岗学校任教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口语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并在封面注明姓名、报考的岗位及联系方式)。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无);

④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⑤普通话等级证;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其他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作品等)。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东兰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凡当天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3.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时间:7月16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东兰县教育局一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的形式。

(1)说课。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同一职位、同一科目面试同一课题。命题范围为东兰县中小学校使用的现行教材(见附表2,请各位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面试题本由东兰县教育局按照招聘职位统一命制、装袋、密封。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说课稿写作30分钟,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说课稿不列入测评要素,不计分。面试时应聘者可携带课本、教具、说课稿进入考场。

(2)教学技能测试。体育、美术、音乐三科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待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7月17日上午8:30开始,所有职位的面试必须在一天内完成。

面试地点:

①说课:东兰县劳动小学。

②教学技能测试:美术、音乐(东兰县劳动小学)

体育(东兰县高级中学)

3.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确保面试的公正性。

4.计分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等以说课成绩为总成绩;体育、美术、音乐等按说课成绩的40%和教学技能测试成绩的60%累计为总成绩。

其他相关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见面试实施方案。

(三)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体检时间:7月21日。

2.体检地点:东兰县人民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进行。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将拟聘人员名单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公示。

(五)集中培训和专项考试。

组织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六)签订聘用合同。

县教育局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6325450、牙老师(18077809260)、廖老师(18077809160)。

东兰县2014年“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附件:1.东兰县2014年“特岗计划” 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各科说课课题命题范围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特岗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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