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0-05-26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发〔2008〕8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五华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备招聘单位的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市五华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昆明市五华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网址:

昆明信息港(www.kunming.cn),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

昆明人才网 (www.100job.cn),

五华政务网(www.kmwh.gov.cn/kmwh/jsp/index.jsp)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0年6 月12日— 6月13日(两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委党校(永昌小区云兴路77号)。

(三)报名时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以各招聘单位简章的要求为准):

1、招聘岗位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材料。如: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及考核证书等;

3、个人报考承诺书;

4、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6、报考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以上证书材料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在报考承诺书中承诺过后提供。

(四)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首先到各用人单位报名点报名,对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开具报名通知单;

2、报考人员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报名通知单到资格审查处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凭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的相关要求

考试分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实作测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考试内容及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简章。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六、招聘程序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实作测试的人员。面试或专业技能实作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或专业技能实作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若报名参加笔试的人数超过3人,但达不到6人的,则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实作测试。

2. 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本单位、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五华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和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查分,逾期不予以受理。

3.体检和考核。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有关费用自理),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招聘纪律

1、公开招聘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群众的监督检查。

2、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3、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4、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检查指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

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审核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和材料,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1-6277516。

纪检监督电话0871-3628562。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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