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05-26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政发〔2008〕80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规定和相关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山区新闻中心等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昆明市西山区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限昆明主城四区户口,限报碧鸡、海口、团结街道办事处统计站)。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提供《失业证》等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的《就业推荐表》;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招聘对象的年龄,截止2010年6月30日,硕士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科、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招聘对象的学历和所学的学科及专业等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并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它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市西山区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6、未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2日—1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西山区第一中学(海源中路368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证明》(专科生)、《就业推荐表》、《失业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0年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填写《承诺书》)

②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1)笔试采用百分制命题,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理论知识。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西山区第一中学(海源中路368号)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①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政审考核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5分。

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采用百分制命题,以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知识、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6)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并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7)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4、政审考核

由相关部门对体检人员进行政审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并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昆明市人事局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聘用后纳入用人单位编制管理。

(3)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②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五、监督举报电话

0871-8228774(昆明市西山区监察局)

0871-8046909(昆明市西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昆明市西山区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昆明市西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昆明市西山区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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