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今年“特岗计划” 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特岗 工作既广受社会关注,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忻城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招聘计划及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人数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批准,我县今年招聘特设岗位教师100名,其中:农村初中25名,农村小学75名。网上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人数共136名(农村硕士培养8人,其余应聘人员128人),其中:初中59名(农村硕士培养8人,其余51人),小学77名。各学科通过审查人数详见如附表。
三、招聘对象、方式和工作经费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报聘忻城县“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采取在忻城县城设专场招聘的形式进行招聘。
(三)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保障。
四、招聘原则
(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具备资格,好中择优。
(四)按报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五)报聘初中各科目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聘小学科目原则上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少量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到师范类;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六)经请示自治区教育厅同意,按学科计划招聘的人数出现未满额的,可将余下的指标增加到初中或小学的其它学科,从应聘我县各学科落聘的师范类考生中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岗位调整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已取得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录用为我县2014年特岗教师,不需要再参加面试。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资格复审、面试、初定拟聘人员名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成。
(一)资格复审
1.成立资格复审工作组,资格复审工作组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分两组人员分别审查初中、小学应聘者资料。
2.资格复审的主要材料
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审时上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各1份。
①报名表(网上打印);
②身份证;
③学生证;
④毕业证;
⑤教师资格证(历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所在学校开具属于师范类的证明);
⑥《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⑦各类获奖证书;
以上需上交的复印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按顺序自编好页码;材料封面统一标题为:XXX(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如:张三初中语文)特岗教师应聘材料,并在封面标题下按以上材料顺序列好目录。
应聘者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00。
(2)地点:忻城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2014年7月16日全天(上午8:00开始)。
3.面试地点:忻城县民族中学。
4.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分数公布。最后一名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同一考场的考生统一集中宣布成绩。
6.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邀请县纪检监察、人大部门的人员到现场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正性。
(三)初定拟聘人员名单
1.按报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初定拟聘名单,如出现弃聘现象的,依次递补。
2.个别科目应聘人数少于设置岗位数造成的空缺岗位和出现弃聘造成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应聘情况和学校学科需求,按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从应聘的合格人员中择优替补。
3.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列条件顺序优先确定拟聘对象:
①师范类;
②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
③同类专业:
A:以一本、二本、三本学校依次优先;
B:同类学校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择优确定。
(四)体检
1.体检对象:初定拟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
2.体检时间:2014年7月17日全天。
3.体检地点:忻城县人民医院。
4.参加体检人员在2014年7月17日7:30在忻城县教育局大院集中,领取体检表。
(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将体检合格的初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公示。
(六)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8月22日,地点:忻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七)签订聘用合同
2014年9月1日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聘用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方案发布。本方案由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上公布,相关政策按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执行,由联合下文单位负责解释。请报考忻城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县不再另行通知。
(二)吃住行事宜。应聘往返车乘、食宿、安全等问题由应聘者自负。
(三)未明事宜。请与忻城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2-5515033。
忻城县教育局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城县财政局
忻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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