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三沙市拟招录船员表
2014-07-04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甲板部
  职务   数量   最低持证要求   备注
  船长   2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或04规则丙类一等(1名)。  2.海船船员适任证书:11规则沿海航区二等适任证书或04规则丙类二等(1名)。   
  大副   1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或04规则丙类一等。   
  轮机部
  职务   数量   最低持证要求   备注
  轮机长   1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或04规则丙类一等。   
  甲板部
  职务   数量   最低持证要求   备注
  船长   1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04规则丙类一等或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   
  大副   2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04规则丙类一等或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   
  轮机部
  职务   数量   最低持证要求   备注
  轮机长   1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04规则丙类一等或11规则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   
  注:甲板部船员持有GMDSS通用操作员证书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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