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宁市曲阜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7-04来源: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3号)精神,2014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应试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入首页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7月8日9∶00至2014年7月21日16∶00。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入首页网上报名栏目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选择“济宁”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县市区应试人员持《资格考试报名表》等有关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邹城、兖矿、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人社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各报名点在《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照片处盖章。

曲阜市报名点初审时间:2014年7月11日9:00至2014年7月18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初审地点: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裕隆路96号)

联系电话:4492650

注:由本单位人事科将报名人员材料统一提交初审

初审通过的应试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9:00至2014年7月21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厦702房间)现场审核,咨询电话:2967978。市直部门的应试人员经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持《资格考试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到人才大厦(702)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通过后,应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已缴费”即报名成功。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要求,免收考务费。

五、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3份);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4、从业年限证明2份。

六、教材证订。

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应试人员可自愿订购。

网上订购:

为方便考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通过“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10月28日9:00至2014年10月31日16: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出示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其他事宜详见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rsks.sdrs.gov.cn/default.aspx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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