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2014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4-07-04来源:齐齐哈尔建华区人民政府

一、受理权限

 (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受理。体检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人员,由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受理。

二、信息发布地点

2014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信息均在“齐齐哈尔建华区”网站(http://www.jhq.gov.cn/)发布,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网站。

三、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视为具备合格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高职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专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5.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专业(学科)必须与本人毕业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四、申请认定办法和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师范类:

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合格--→认定--→发证。

----非师范类:

考试合格--→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初审合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和试讲)合格--→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合格--→认定--→发证。

(一)体检

1、体检对象:具备本公告“认定范围和对象”规定人员。

2、体检时间:2014年6月25日早8:00—2014年6月28晚5:00。

3、体检地点:齐齐哈尔市解放门医院(建华区政府对面)。

4、体检具体要求:必须空腹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小学、初中、高中(齐大应届生除外)、中等职业、中等职业指导教师资格用)及《齐齐哈尔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资格用)一式一份,齐齐哈尔建华区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hq.gov.cn/。

5、23日全天、24日上午8:30—11:00之间将打印好的体检表贴上照片送至教育局4楼413室盖章。

(二)思想品德鉴定

1、鉴定对象:具备本公告“认定范围和对象”规定人员。

2、鉴定时间:2014年6月27日前完成。

3、鉴定单位:非师类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盖章,在职人员由单位盖章,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齐齐哈尔建华区网站下载(http://www.jhq.gov.cn/)。

(三)初审

1、初审对象:非师范类6月15日理论考试合格人员。

2、初审时间:6月26日(早8::00-晚5:00)。上午幼儿园、小学;下午初中(下午1:30上班)。

3、初审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413室。

4、初审时需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⑴.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⑵.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

⑶.社会人员由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在岗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齐齐哈尔建华区网站下载) ;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也可在确认时提供);

⑸.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小学、初中资格用)及《齐齐哈尔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资格用)(齐齐哈尔建华区网站下载http://www.jhq.gov.cn/)。(也可在确认时提供);

⑹.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证明材料(合格学历期间的原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在初审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

6、交费:按照黑价联[2014]30号文件规定,上交面试费用每人80元。

(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和试讲)

1、范围:

⑴非师范类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

⑵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免考人员范围:

---师范类毕业人员;

---副高级教师职务和其他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具有中级教师职务和其他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又能人员,提供近5年教学笔记、案例和学校证明从事教学工作的相关材料。

2、时间、地点:

---地点:齐齐哈尔市第三中学。

---时间:幼儿园、小学资格7月2日早8:00

初中资格:7月3日早8:00

3、内容和方法:

---申请人测评前在齐齐哈尔建华区下载《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记分表》一式三份,并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测评现场上交;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测评报到时携带与报考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

科相应的现行教材及相应的教学设计两篇备案;

---在测评现场,按照测评专家指定的课程进行说课和回答专家提问。

(五)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 — 7月6日。

2、网上报名地址:按规定时限到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portal/request/index?exam=0)进行网上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报申请。

3、申报人要按网上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413室。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提供如下材料):

⑴.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师范类人员在现场领取);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时打印);

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⑷.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

⑸.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齐齐哈尔建华区网站下载)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小学、初中资格用)及《齐齐哈尔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资格用);(齐齐哈尔建华区下载);

⑻.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证明材料(合格学历期间的原始成绩单);

(七)认定:2014年7月20日前完成。

(八)发证:齐齐哈尔建华区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 6162210王老师。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齐齐哈尔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记分表

温馨提示: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doc》《齐齐哈尔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记分表.doc 》来源于齐齐哈尔建华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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