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县小学特岗 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县有关领导和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制办主要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特岗 日常事务。
二、招聘计划
2014年我县计划招聘小学特岗教师60名,其中语文40名,数学2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靖西县2014年特设岗位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
1.证件审核。受聘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双方认可的协议书。
2.应聘人员还应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相片2张。各种证件审核验证后退回原件。
3.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7-8日(星期四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
地点:靖西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抽签:7月8日下午16:00在靖西县教育局四楼多媒体教室抽签分日试讲。
地点:靖西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6231510)。
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组织试讲
1.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办等部门组织语文、数学科评委和应聘人员进行试讲。
2.试讲时间:分2014年7月9日(星期三)、7月10日(星期四)两天进行。
3.试讲地点:靖西县实验小学。
4.试讲内容:现行小学五年级语文(人教版)、数学(苏教版)上册教材内容。
5.试讲形式:试讲一节课内容,时间为15分钟;试讲当天,由评委宣布试讲课题后,组织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备课、进场前60分钟写教案,教案一式二份,一份交评委,另一份个人即带到考场进行试讲,依次类推。按抽签顺序逐一试讲。
6.试讲考场设置: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报考我县考生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为语文科67人、数学科50人。我县拟分两天进行试讲活动(两套不同试题,同一组评委),语文科按抽签顺序1-34号参加7月9日(星期三)的试讲活动,抽签顺序35-67号参加7月10日(星期四)的试讲活动;数学科按抽签顺序1-25号参加7月9日(星期三)的试讲活动,抽签顺序26-50号参加7月10日(星期四)的试讲活动,具体各考场人数以本县现场复审确认为准(两天试讲人数相对分半)。试讲赋分100分,试讲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三)体检(具体时间另定)。在试讲总成绩合格(试讲成绩达60分)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淘汰者依次递补体检,如出现招聘人员不足的,再从报考靖西县2014年特设岗位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合格但因故不能参加试讲的人员中再择优选定。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试讲、体检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审批完毕,由县教育局于2014年7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处。
五、集中培训与考试
县教育、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组织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 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2014年8月11日—8月22日(每天10学时,共12天);培训地点:县教育培训中心(培训方案另定)。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
县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4年8月22日。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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