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2014年招聘非在编教师公告
2014-07-03来源:平阴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教体系统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考试考核、公开公正、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全县招聘非在编教师100人,招聘的教师不列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监察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教育体育局南楼二楼会议室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招聘学科(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待考试结束后,按报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由考生依次挑选招聘单位。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11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4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按要求据实规范填写、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4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提交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审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现场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报名考务费40元。交费成功人员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或收费减免证明)到平阴县教体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完毕后,各招聘学科(岗位)报名人数最终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增加至同学段报名比例最高的招聘学科(岗位)。报考取消计划招聘学科(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学科(岗位)。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新课程改革纲要、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写作等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20日下午3:00—5: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组织,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采取试讲或试讲加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学科(岗位)的面试方式详见《平阴县2014年公开招聘非在编 岗位汇总表》(附件1)。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行试讲加技能操作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操作各占5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现场设监督席,派驻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面试收费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聘学科(岗位)的名次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并列人员再组织进行面试,确定最终排名。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各招聘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学科(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招聘学科(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学科(岗位)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县教体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县教体局组织进行考核,专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县教体局要对考核对象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在挑选单位、体检考核时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也按上述办法等额递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挑选单位

挑选单位前,根据暑期教师调整和教育教学需要等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布各招聘学科(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报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该学科(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挑选单位结束后,因放弃挑选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后,再对其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非在编教师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二年的聘用协议,不列入事业编制。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2.聘用期间,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在编在职教师的考核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管理。

3.聘用期间,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教体系统内的评先树优推荐评选;可参加公务员招考、在编事业人员招聘和其他招聘。

九、有关待遇、政策

1.聘用期间,非在编教师工资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确定,由政府财政负担。社会保险金按照企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承担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

2.非在编教师聘用期满一年,参加平阴县在编 正式录用的计算教龄,不再试用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3.如遇政策发生变化,按有关政策执行。

平阴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7月2日

附件:

1、平阴县2014年公开招聘非在编 岗位汇总表

2、平阴县2014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温馨提示:

《平阴县2014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doc》来源于平阴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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