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4年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2014-07-02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县(市)区农办(农业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07〕1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做好2014年度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水利(含水利科研、水利规划设计、水利施工建设管理、水利生产运行)、水产(含水产增养殖、渔业资源、海洋工程、渔业捕捞、水产品加工、制冷)、林业(含林业、森工)、农机(含农机推广)等农业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上述专业评审权的县(市)区申报对象直接报所在地的县(市)区中评委。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须经市农业工程中评委统一推荐上报省高评委评审。任职资历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已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按规定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派遣人员)

1、正常申报:

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执行。

2、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甬人社发〔2011〕9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附件1)。

3、计算机及外语要求

凡年龄45周岁以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免试的人员必须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证明材料。

(二)企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和市农办商议,对《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甬人专〔2010〕69号)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在企业从事农业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按新修改的条件执行(附件2)。

(三)凡破格、越级、直接、特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业务考核。正常申报对象是否参加面试,由评委会确定。

(四)学历认证要求。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五)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必备和重要参考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知识更新的登记考核结果填写在《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供评委会评审时参考。具体要求参照甬人培〔2008〕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要求。企业及事业编外、派遣人员提供近3年连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职务)认定表。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整理材料要注意以下几点:

1、材料中所需的各类表格样式务必统一,否则将不予受理。填写表格字迹要工整,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除评审表外,都应打印。评审表所填内容不得用复印件。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同时报电子文档。

2、《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内容必须由单位组织填写,并盖好公章。所盖公章必须与申报人现工作单位相一致(入编单位)。不能以行政机关的名义盖章。其中《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

3、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条理清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好材料关。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如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要求必须是原件,其他材料如提交复印件,则必须由主管部门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及验证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章证件材料不得使用)。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4、公示要求。所有申报高、中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5、申报高级的人员,网上申报程序及材料装订要求按省、市高评委的有关规定操作。申报中级的人员,材料及装订按清单提示要求装订,各县(市)区报送的材料外壳尽量要统一,并贴上材料清单,写上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其他

1、各单位对申报对象要认真地进行资格审查,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其中各县(市)区申报对象的材料须经当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

2、有关破格申报条件及表格可在中国绿野-宁波农村经济信息网下载服务区内下载,网址http://www.cnluye.com。

3、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含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宁波市委农办组织人事处(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0楼)。

联系电话:89186883、89186279。

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附件下载: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宁波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宁波市农业工程系列高、中级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破格(直接、越级)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温馨提示: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doc》、《宁波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doc》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doc》等附件来源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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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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