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职改办或市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学校、幼儿园、教科研人员综合评议(评定)一览表原件(单位所有参评人员)
5、表彰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综合表彰奖励、单项表彰奖励、年度考核)
6、基本条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 任职资格证书)
7、必备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合格证或免试证、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8、德育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班主任工作)
9、教学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教学指导)
10、教研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课程开发、课题研究能力)
11、育人成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荣誉、班级荣誉)
12、教学成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年度教学质量、学生竞赛证书)
13、教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教学竞赛、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
14、个人业务总结
15、农村教师连续在农村基层从事教学工作证明材料
16、援疆、援藏、援外教师证明材料
17、具有支教经历人员证明材料
说明:所有复印件材料必须按《黄石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诚信申报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由学校审核盖章(或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学校(幼儿园)综合评议(评定)一览表打分原始材料由学校(幼儿园)统一保管,市职改办对打分情况进行检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