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组织参加咸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通知
2014-07-02来源:咸安教育信息网

各乡(镇、办)教育总支、区直各学校: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2014年秋季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同时使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教科书。为了使广大教师更好地使用新的义务教育教材,了解新教材的内容及特点,提高教学水平,扎实稳妥地推进课程改革,由湖北省教材中心、咸宁市教育局主办,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的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在温泉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2011 年版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提高教师素质为目标,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训工作力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教学实际,精选培训内容,完善培训体系,探索全面有效的教师培训模式。

二、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课程标准解读、修订教材解析和教学实施建议。

(一)课程标准解读

1.课标在哪些方面做了修订,修订的目的和意义。

2.修订版课标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

3.如何把课程标准的精神贯彻在课堂教学中。

(二)修订教材解析

1.学科教材修订的原则和目标。

2.修订教材与原教材的区别,教材变化的原因。哪些要求降低了,哪些要求加强了,哪些内容进行了调整等等。

(三)教学实施建议

1.教学指导:如何把教材修订精神和修订内容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2.课例分析:选取不同案例(播放光盘课例或现场做课),然后进行点评。

三、培训时间、地点

各学科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四、培训对象

1、区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

2、各小学起始年级在岗数学、英语教师;初中七年级在岗数学、英语、生物、地理中青年教师;初中八年级在岗物理教师。

3、参训教师要有一定专业基础,有一定的现代教育理念,有一定的现代教育技能和表达能力。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指定专人填好信息表,务必于7月7日下午5:00以前发送至1336923850QQ.com。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五、安全与经费

教研室相应学科教研员为领队,负责与会教师的安全。培训往返车费和住宿费回单位报销,餐费由培训单位负责。

咸安区教研室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

1. 咸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安排表

2. 咸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安排表

3.咸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信息表

温馨提示:

《咸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信息表.doc》来源于咸安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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